新的生产基地将于今年全面投入运营,可为中国及亚太区的实验室、医院及医生办公室持续、稳定地提供百余种高品质生化和免疫检测与产品。
拟任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2006年3月任正处级,2010年7月任副司局级,2013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2018年5月至今任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组、人事组牵头人。
钟东波 钟东波,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广东普宁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拟任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流出文件中称,根据考察情况,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颜清辉等17名同志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司级领导人选,现予公示。颜清辉 颜清辉,男,汉族,1972年2月生,湖南衡阳人,1996年6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2日。
2006年5月任副处级,2012年9月任正处级,2016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丁一磊 丁一磊,男,汉族,1979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2000年12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土学位。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麻醉科医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见于拟注入硬膜外腔的药物误入蛛网膜下腔,严重者可致心跳骤停。4.将导管牢固地固定于产妇背部,与患者自控镇痛泵系统相连,进行连续给药。
1.穿刺前需要开放静脉通路及建立产妇的生命体征监测。(三)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
附件3 试点医院基本条件与考核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妇产医院。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一、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前产妇的评估 椎管内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2.选择腰3—4(首选)或腰2—3间隙进行硬膜外腔穿刺和蛛网膜下腔穿刺。
静脉用20%脂肪乳剂是局部麻醉药心血管毒性反应的有效解毒剂,可及时使用。5.准备相关物品,建立生命体征监测及胎心监测。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注意监控产妇尿量,避免液体过负荷。
如果产妇出现了局部麻醉药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止注入局部麻醉药物,使用较低剂量的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抽搐发作。5.硬膜外腔分娩镇痛药物宜联合应用低浓度局部麻醉药和阿片类药物。
追加剂量应避免使用高浓度局麻药物,以免产生运动神经阻滞。附件4 分娩镇痛试点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组长 米卫东 中国医师协会麻醉学医师分会会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主任医师 郎景和 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协和医院主任医师 黄宇光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协和医院主任医师 二、副组长 张为远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 陈敦金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任医师 姚尚龙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主任医师 三、成员 丁依玲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主任医师 万小平 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主任医师 马玉燕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 王丹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王东信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王世宣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主任医师 古航 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主任医师 吕改华 山西省儿童医院主任医师 刘薇 北京和睦家医院主任医师 刘志强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主任医师 刘心国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刘彩霞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主任医师 李佩玲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李爱媛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宋兴荣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主任医师 连庆泉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张小兰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张瑾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主任医师 杨孜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主任医师 杨慧霞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沈晓凤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 陈叙 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 张析哲 赤峰市医院主任医师 林元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林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 林雪梅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赵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主任医师 胡祖荣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胡娅莉 南京鼓楼医院主任医师 钟梅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主任医师 郭瑞霞 郑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徐铭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 徐丛剑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 高和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黄绍强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 黄向华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龚辉 陕西省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主任医师 梁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崔满华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路军丽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主任医师。
(三)助产士/产房护士应对产程进展、胎心情况及产妇生命体征常规监测及管理。实施前应当全面评估产妇病情,制定完善的镇痛方案,并具备预防并发症的措施。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病史(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合并症、特殊药物应用等)、体格检查,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和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检查等)。二、考核要求 试点医院应当在2020年底前达到以下要求: (一)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和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五、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流程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可参考下列流程: 1.产程开始后,产妇提出要求。
三、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知情同意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应该由产妇本人自愿同意,由产妇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小剂量阿片受体拮抗剂进行治疗,如纳洛酮40—80μg等。
3.具有毒麻类药品处方权。(四)分娩镇痛中爆发痛的处理:应对产妇疼痛的性质和部位进行评估,评估硬膜外导管的位置和给药设备的功能状况,检查阻滞的感觉平面。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麻醉科专业,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四)加强对孕产妇以及家属的健康宣教。
4.硬膜外腔给药前回抽,确认无血及脑脊液。推荐药物为:低浓度局麻药(如0.04—0.125%布比卡因或0.0625—0.15%罗哌卡因)联合应用脂溶性阿片类药物(如芬太尼1—2μg/ml或舒芬太尼0.4—0.6μg/ml)。(三)镇痛不全或偏侧阻滞。(五)加强椎管内分娩镇痛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镇痛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1.建立椎管内分娩镇痛药品、耗材登记制度,保证相关药品、耗材来源可追溯。存在合并症或其他异常情况者,应当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4.产妇无法配合进行穿刺的情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从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分娩镇痛服务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试点工作提供收费、医保报销等政策支持。
椎管内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应当详细描述其预期的效果、优势,对产程和胎儿的可能影响,潜在的并发症及不良反应,以及可能的替代手段,由实施操作的麻醉医师向产妇进行详细说明后签署。2.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备:多功能监护仪。
(五)医院给予必要的人员、硬件和政策支持。根据产妇是否严格禁食水,是否合并下列情况(如低血压、发热、恶心呕吐等)或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期糖尿病、心脏或肾脏疾患等),决定是否给予含糖液输注及液体输注的速度。7.实施椎管内镇痛操作。卫健委:今年起试点无痛分娩,并将逐步全国推广 2018-11-22 11:47 · 李华芸 1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
2.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者,如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感染或损伤、低血容量或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脊柱病变或严重脊柱畸形,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病变等。毒麻药管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应除外感染因素,根据感染情况决定抗生素的使用及是否需要立即终止妊娠2.经产科医师评估,可阴道分娩或经阴道试产者。
5.准备相关物品,建立生命体征监测及胎心监测。(五)发挥试点医院示范带动作用。